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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来源: | 作者:蚌埠仲裁 | 发布时间: 2014-08-20 | 795 次浏览 | 分享到:

蚌埠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是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民商事合同仲裁工作,现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符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十二的规定;

2、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811日之后出生),硕士学位以上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11日之后出生);

3、法学专业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学位。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820日至920日,83011:3015:0017:30

报名地点:蚌埠仲裁委员会(市政府北门外东侧100米)。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及个人简历一份,简历应包括以下内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政治面貌、婚姻状况、毕业院校、学位、学习与工作经历(写明起止时间)、本人联系电话、地址,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交复印件各一份。

三、考试及体检

1、考试时间9月下旬,具体日期另行通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

2、考试包括二项内容:(一)笔试,主要测试法学基本理论和民商法律知识的理解及运用;(二)面试,考察法律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及知识的广度。

3、体检。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成绩确定。

四、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情况,经综合评定后,确定录用人员,试用期二个月,月薪1600元。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待遇:起薪2000元,参加社保,缴存公积金。

五、有关费用

报名、考试、体检均不收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蚌埠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解释,咨询、联系电话:0552-3123057,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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