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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买卖合同
签约地点:▁▁▁▁▁▁▁▁
买方:▁▁▁▁▁▁▁▁▁▁▁▁ 卖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及交(提)货时间
品种 |
规格 等级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 |
交(提)货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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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元) |
第二条 质量要求
1、内在质量:茶叶符合各等级茶叶标准、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双方应将样品封存保管,用于验收。
2、外观质量:按样本提供的外观包装和设计。不退色、不沾污染物、光泽干净,整洁。
3、其他要求:▁▁▁▁▁▁▁▁▁▁▁▁▁▁▁▁▁▁▁▁▁。
第三条 交(提)货地点、方式
(1)甲方送货到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费;(2)乙方自提;
(3)其他方式:▁▁▁▁▁▁▁▁▁▁▁▁▁▁▁▁▁▁▁▁▁▁。
第四条 验收方式:
按质量要求抽样验收,如有异议,乙方应在▁▁▁▁天内书面提出。
第五条 结算方式
▁▁▁▁▁▁▁▁▁▁▁▁▁▁▁▁▁▁▁▁▁▁▁▁▁▁▁▁▁。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购货款,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如不履约或部分履约,应支付未履行价值的▁▁%作为违约金。
3、甲方如茶叶质量有问题,乙方有权拒收或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提交蚌埠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通讯地址
本合同载明的地址适用于合同履行及其后可能发生的仲裁程序,寄送至该地址的书面通知、函件及仲裁文书等,受送达方必须签收。如受送达方未签收,则邮件退回之日或者留置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地址变更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变更无效。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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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有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字或盖章) 卖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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