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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晨刊》系列文章介绍蚌埠仲裁委员会之六
来源:《淮河晨刊》2014年12月9日第3版 | 作者:蚌埠仲裁 | 发布时间: 2014-12-10 | 847 次浏览 | 分享到:
  

了解仲裁 依法维权之六  仲裁庭审像平常会议
       张先生刚到蚌埠仲裁委员会时有些紧张,11月26日下午两点四十分是事先通知的开庭时间,他特意提前十多分钟到,因为这是张先生第一次参加仲裁,他所在的企业与另一家企业发生了买卖合同纠纷,张先生作为企业的代理人参加仲裁审理,开庭进行了一个半小时,张先生从仲裁庭走出来的时候,脸上早已不见了刚来时的那份紧张。
     “以前不了解仲裁,以为和法院是一样,仲裁庭也类似于法庭,但是今天亲身参加了,才知道大有区别。仲裁庭布置的就像一个小会议室,仲裁员、书记员和双方当事人围坐在一张会议桌,大家离得很近,没有觉得仲裁员是在审案,也没有和对方当事人唇枪舌战的对抗感,与一次平常的会议差不多。”结束仲裁之后,张先生和仲裁委的工作人员聊天时说出了他的感受。企业的另一位代理人徐律师听到后笑了,说:“这就是仲裁的特点,气氛平和,可以充分地表达观点和理由,你一点都不用紧张。”张先生也不由地也笑了起来:“是的,刚来的时候还有些紧张,但开始没多会就不紧张了。”
      像张先生这样不了解仲裁的人还有很多,实际上,仲裁作为一个中立的经济纠纷裁决机构,作出的裁决具有与法院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但不同的是,仲裁更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在形式上,仲裁不公开审理,过程侧重于“谈”,而不是“审”,当事人双方可以放开来谈,更有利于纠纷的快速解决。
      开庭前,审案“法官”自己挑、开庭时,“原告”“被告”并排坐、审理时,“法官”柔声细语、“裁决”后,双方满意微笑,这就是仲裁的庭审。坐在同一张桌子旁,泡上一杯热茶,在轻松灵活的气氛中将纠纷搞清楚,尽量维护双方的合作关系。截止目前,蚌埠仲裁委受理案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三成以上,标的额近3亿元。越来越多的当事人信任仲裁、选择仲裁,同时也真正感受到仲裁的“不一样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