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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晨刊》介绍仲裁专版之二借款有风险 仲裁保安全
来源:《淮河晨刊》4月13日第七版 | 作者:蚌埠仲裁 | 发布时间: 2015-04-21 | 2302 次浏览 | 分享到:
     最近,李老板到蚌埠仲裁委员会说了他一件苦恼事:有个朋友找他借钱,他犹豫不定。答应借吧,自己手里也不宽裕,万一朋友不能如期还款,自己生意肯定受影响。不借吧,这个朋友也是认识好几年的生意合作伙伴,不好意思拒绝。李老板之前通过仲裁解决过其他经济纠纷,所以当他遇到难题时,又来到蚌埠仲裁委员会寻求帮助。
   李老板的苦恼许多人都有过,“不敢把钱借出去,害怕借款人借钱不还”;“借款人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就是不还钱怎么办”;“借出去的钱没了,连人都找不到了”。那么,有没有什么方法能够降低和防范借款风险?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了解掌握和正确运用仲裁制度,提前主动防范风险,这样钱借出去才能安心。因此,蚌埠仲裁委员会编写了这版文章,以回答市民朋友关心的问题。 


■别人找我借钱,我怕有风险,有没有防患于未然的方式

    李老板的苦恼说完后,仲裁委的工作人员告诉他,这样的情况可以通过确认仲裁解决,即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双方同意将本合同送请蚌埠仲裁委员会确认其法律效力,并根据本合同的内容制作《仲裁裁决书》”,然后双方共同来仲裁委就行了。
   三天后,李老板和他的朋友张三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了借款金额为三百万元、月息一分及2014年10月30日之前归还等内容,同时还写上了同意由蚌埠仲裁委确认法律效力的条款。双方来到蚌埠仲裁委之后,仲裁委工作人员指导双方签署了有关仲裁程序的文书,并审核了双方的合同等材料。最后依法作出的《仲裁裁决书》写明:(一)双方于某年某月某日签订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二)张三于2014年10月30日之前向李某偿还借款300万元及相应利息。
   本案的仲裁员介绍说,这是一起比较典型的民间借贷合同确认案,通过一份仲裁裁决,将涉案合同效力、还款期限等问题予以确认,形成具有强制力的法律文书,为李某提供了款项到期不能收回即可通过法律强制执行的债权保护模式。近年来,确认仲裁被逐渐认可和采用,对于较大数额的借款,这种方式可以最大程度降低风险和维权成本,避免发生纠纷时所面临的繁琐法律程序。 

■我打算借钱给别人,让借款人怎样写欠条才合适

    杨女士来到蚌埠仲裁委员会,说前两天她的朋友莉莉找她借了五万块钱,并写了一张欠条,她觉得欠条写得有点简单,所以来咨询一下欠条内容是否合适。仲裁委工作人员接过欠条一看,上面只写着“今借到五万块钱”,签名为“莉莉”及日期。工作人员笑着说,这张欠条肯定是不完整的。
   欠条是借款发生之后确认和实现债权的基础,但很多市民朋友不注意欠条的内容。像杨女士这个情况,欠条就缺少很多内容。首先是借款应该写成“伍万元整”;其次是没有写明利息,个人之间的借款如果没有写明利息的,则会被认定为无息借款;再次是没有写明还款时间或者借款期限;最后是没有写明仲裁条款,这是防范风险的重要内容。因此,杨女士的朋友出具的欠条应当写成“今借到伍万元整,月息壹分,于某年某月某日之前还清。如发生争议,提交蚌埠仲裁委员会仲裁,本人确认送达地址为……,联系电话为……”。
   同时,这张欠条的签名是不合适的。杨女士说,平时朋友之间都叫她“莉莉”,所以她这样签我当时也没觉得不妥。仲裁委的工作人员说,这肯定是不行的,借款人所签的姓名应与身份证姓名一致,一个字都不能错,更不能签小名或别名、曾用名,不能签同音字,签名还不能过于潦草以至于无法辨认,同时要记下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才能及时确认债务人身份。 
■别人欠我钱已经过了还款期了,每次都说还,但就是不见怎么办 
    虽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现实中常常会出现欠钱拖着不还的情况。邵先生到蚌埠仲裁委员会咨询说,刘先生欠他钱,他催过很多次,刘先生态度很好,欠本金多少、利息多少都承认,但就是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怎么办。
   仲裁委工作人员说,这种情况要及时确认和实现债权,特别是针对邵先生的情况,刘先生当初出具的欠条上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如果等到刘先生明确表示不还钱之后再走法律程序,仲裁委就没有办法受理他们之间的纠纷了。仲裁委工作人员建议说,邵先生可以请刘先生写一份还款承诺书,写明“邵某某于某年某月某日借给刘某某多少元整,截至目前,刘某某共欠本金多少元整及利息多少元整,现承诺于某年某月某日之前偿还,如到期未还,邵某某可以将双方争议提交蚌埠仲裁委员会仲裁,刘某某确认其送达地址为……(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为……”。这样就通过仲裁方式给还款承诺上道“保险”。
   蚌埠仲裁委员会负责办理此案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像邵先生这样的情况,双方之前没有仲裁协议,如果刘先生不还钱的话,邵先生是不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的,因此请刘先生出具还款承诺书,既书面确认了债权,又约定了仲裁条款,这样当他不还钱时,仲裁委就可以介入处理了。

我把钱借给别人,现在找不到他了怎么办

 有一天,张女士急急忙忙地跑到蚌埠仲裁委员会,说别人借她钱,但那人现在联系不上,到处找也找不到,怎么办?仲裁委工作人员看了她手里的借款合同说,这种情况是最难处理的。张女士手里的借款合同没有写明仲裁条款,张女士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可能要适用公告送达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告送达的公告时间为六十日,因此整个诉讼过程可能会很久。由于张女士的债务人如今下落不明,现在已经无法弥补借款合同的内容了,只能建议张女士尽量寻找债务人或者到法院起诉。
   因此,借款时无论是双方签订借款合同,还是由债务人出具欠条,约定仲裁条款都非常重要,同时债务人要确认详细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这样发生纠纷时,一方面可以提交仲裁委处理,另一方面可以避免使用公告送达程序,防止维权程序过长。一般来说,只要能够查到债务人有财产在,债务人“跑路”并不影响债权人要回属于自己的钱。 

使用规范的借款合同,防范借款风险

    市民朋友一般很少能够具备完备的法律知识来防范借款风险,因此使用规范的借款合同是防范借款风险最轻松的方式。蚌埠仲裁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http://www.bbzcw.cn合同文本栏目下提供了十六种借款合同文本。既有适用于企业或者较大数额的借款合同,也有适用于个人之间小额借款的简易借款合同,还有适用于有担保的借款合同,有这方面需要的企业和个人可以免费下载使用,也可以到蚌埠仲裁委员会免费领取纸质文本直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