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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来源: | 作者:蚌埠仲裁 | 发布时间: 2018-02-06 | 3719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8年蚌埠仲裁委员会秘书处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仲裁经济合同纠纷。

(二)基本情况(无下属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供给方式

单位人数

在职

离退休

聘用

蚌埠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一般事业单位

差额拨款

 3

 

 6

(三)年度主要工作

1、办理仲裁案件

2、宣传仲裁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蚌埠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蚌埠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18年收支总预算232.1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蚌埠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18年度收入预算232.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2.1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7.38万元,增长13.37%,增长原因主要是仲裁案件增长相应收入增加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2018年度支出预算232.1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长27.38万元,增长13.37%,增长原因主要是仲裁案件增长相应费用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安排32.12万元,占比13.83%;项目支出200万元,占比86.1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蚌埠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32.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当年收入232.1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32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蚌埠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2.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22.52万元,占比95.9%,社会保障和就业5.4万元,占比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8万元,占比0.9%,住房保障支出2.11万元,占比0.9%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8年预算安排222.5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1.78万元,增长10.85%,增长原因主要是仲裁案件增长相应费用增加,其中:“事业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预算22.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员经费正常运转的支出;“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预算2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仲裁业务开展等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8年预算安排5.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4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交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3.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预算1.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8年预算安排2.0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18万元,增长9.47%,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其中:“事业单位医疗”预算2.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预算安排2.11万元,与2017年预算一致,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2.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蚌埠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蚌埠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蚌埠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蚌埠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蚌埠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蚌埠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18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四)预算绩效编制情况。

按照《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本级2018年部门预算和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方案的通知》(蚌政办秘[2017]151号)要求,蚌埠仲裁委员会秘书处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蚌埠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购置费0万元。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附件: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