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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仲裁委员会秘书处集体学习民法典
来源: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0-06-22 | 2440 次浏览 | 分享到:

6月18日,蚌埠仲裁委员会主任王永法同志主持秘书处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强调要自觉将《民法典》作为推进仲裁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切实提高仲裁工作能力和水平,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首先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5月29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 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晨于2020年5月22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
     会议指出,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民法典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涵盖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人格尊严等,与个人生活和我们仲裁工作息息相关。
     会上,王永法同志强调要深入学习“民法典”,切实提高运用民法典做好仲裁工作、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一是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坚持以集体学习带动个人自学,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认真学习、熟悉法条,深入思考、领会精髓,学起来、用起来。二是要熟知掌握、精准运用民法典。做到学懂弄通、学深悟透,将“民法典”具体内容与仲裁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切实推进仲裁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三是要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要时时处处体现公平公正,全体仲裁人员必须坚持合法合理、平等对待、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着力推进当前仲裁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此次会议还传达了市纪委近期查处的关于怀远县龙亢镇淝河村党支部原书记郭营章违规为他人办理低保等三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