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仲裁 依法维权之三 蚌埠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
在蚌埠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庭内,经常可以看到仲裁员在审理案件,解决各类经济纠纷。那么仲裁员一共多少名?什么样的人员可以成为仲裁员呢?仲裁员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呢?
2013年,蚌埠仲裁委员会换届之后,目前是第四届仲裁委员会。本届仲裁委员会共聘任160余名仲裁员,是历届聘任仲裁员最多的。仲裁员的来源很广泛,有律师、高校教师、企业法律顾问、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专家以及其他法律、经济等专业的人员。成为仲裁员必须达到严格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仲裁员应当从事仲裁、律师、审判等法律相关工作至少八年以上,或者是从事法律、经济等研究和教育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或者是其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和行业管理经验的人员。
蚌埠仲裁委员会聘任的仲裁员中,具有博士、硕士学历或者教授、副教授、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等职称的人员占到三分之一以上,不仅有法律专业的,还有经济、金融、工程、管理等专业的人员,这些仲裁员都是由各单位根据以上条件推荐,经蚌埠仲裁委员会审核后聘任的。同时,蚌埠仲裁委员会对所聘任的仲裁员进行了严格管理,以确保仲裁员在仲裁的过程中中立、公正、依法履职。
仲裁员的工作职责非常重要,仲裁是由仲裁庭独立进行的,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干涉仲裁庭。当事人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后,会在仲裁员名册中选择处理该纠纷的仲裁员。仲裁员被选定后,组成仲裁庭,仲裁庭有着审理、裁决仲裁案件的权力,而且仲裁庭作出的裁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选择仲裁方式处理纠纷,是基于对仲裁的信任,仲裁员必须能承担起这份信任。仲裁员的责任重大,不仅要正确的裁决纠纷,而且处理纠纷的过程必须公正、高效,让当事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