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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民商事纠纷,不打官司找仲裁
来源: | 作者:蚌埠仲裁 | 发布时间: 2015-05-26 | 2637 次浏览 | 分享到:
        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遇到经济纠纷都是件头疼的事,如果谈不好,当事人往往会想,那只有去打官司“对簿公堂”了。事实上并不是这样,法律上还规定了一种打官司之外的选择——— 仲裁。仲裁与法院诉讼一样,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纠纷解决方式,但是仲裁没有专职的法官,没有审判庭,没有二审、再审,这些不一样的地方也就是仲裁的特点和优势。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实施20周年,二十年来,仲裁的影响力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发现了这个打官司之外的选择。2014年,蚌埠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数量同比增长35%,总标的额近三亿元,今年前四个月,受理案件数量已经超过去年全年。

       仲裁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在国际贸易领域和发达国家,仲裁都是主要的纠纷解决方式,因为仲裁是专门为解决经济纠纷而设计的法律制度,仲裁的特点和优势完全契合解决经济纠纷的需要。比如在经济纠纷中,时间就是金钱,纠纷一天不解决,当事人就会多付出一天的成本,因此仲裁制度一裁终局,没有上诉、二审等程序,一锤定音,以尽量短的时间解决纠纷。还有很多企业不希望自己的经济纠纷公开,因为这其中可能涉及到企业的合作伙伴、经济策略、财务状况等信息,仲裁法就规定了仲裁不公开,即仲裁的开庭、裁决以及案件有关的任何信息,均不公开。

       蚌埠仲裁委员会是负责仲裁工作的法定机构,主要职责是受理当事人提出的仲裁申请并跟踪服务于纠纷处理的全过程,每件仲裁案件都有一位案件秘书负责服务。当仲裁申请获得立案后,案件秘书会向被申请人,也就是与申请人发生纠纷的另一方当事人发出书面通知,请其来参与仲裁。然后组织双方选择仲裁员,仲裁员确定之后,由仲裁员审理、调解、裁决双方的纠纷,案件秘书会继续服务直至仲裁员把双方纠纷处理完毕。当事人有疑问、要求、意见,都可以向案件秘书提出,案件秘书会及时予以解答。

       仲裁是值得信赖和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企业和个人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应注意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提交蚌埠仲裁委员会仲裁。”